宁波(象山)社会组织学院
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
宁波(象山)社会组织学院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经举办单位同意,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法人注销登记,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权利义务承接单位象山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申报债权。
特此公告。
象山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
2025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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